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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学院关于给予李锐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

     

    信息学〔2017〕3号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2)班李锐(201532962****)、数字媒体技术15(1)王美瑶(201532970****)、电子信息类16(4)班周涛(201632960****)、电子信息工程14(2)吴秋阳(进修生201462960****),在3月29日学校卫生大检查中被查出使用违禁电器,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以上同学警告处分。

     

     

      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学院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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