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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9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查课情况通报
    时间:2015-12-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12月9日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和学习表现进行了随机抽查和听课,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请相关班级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今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生组织将长期开展不定期集体听课抽查活动,及时将听课抽查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请各学生班级和同学关注。

        第1、2节 ,高数A,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旷课:3班,薛臻 迟到:尤一毫,袁银涛,任鹏,蒲臣,张宏城

       第1、2节,算法于数据结构,旷课:14电科1徐姚、叶书文,14电科2艾合买提.艾海提

       第3、4、5节,控制原理导论,13电子信息工程,旷课:蔡雅杰、黎伟、沈笛宇

       第3、4节,英语,15电子1、2班,迟到:狄仁杰,黄沛聪,蒋程浩,杨欣雨

       第3、4、5节,数字电子技术,旷课:12数媒2,刘美胜奇。14数媒1,李志成,林文钊,石磊,王凯钰,周之皓,邹鸿龙。14数媒2,陈学敏,盛勇,肖肯,姚志盟。

     

    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听课抽查、相关学生组织不定期抽查、任课老师点名、学习委员考勤等情况,对于相关违纪学生,学院将按照学生手册《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具体: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旷课4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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