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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学生崇尚科学、勤奋学习的热情,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团省委及校团委相关通知,信息学院现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 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新苗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三、项目推广与奖励

    经验收通过后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由实施办公室颁发证书,成果作为学生评优、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学院适时组织成果展或成果交流会。具体奖励办法参见《信息学院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四、项目经费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的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5000元左右,对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学校给予项目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

    五、项目申报日程安排

    1.11月13日-18日完成本科生和研究生层面的宣传动员工作,参加信息学院优秀生培养计划(优秀生导师制)学生要积极申报项目,原则上需要申报一项(可根据导师所指导学生情况组队)。

    2.11月18日下午1:30在2N105召开新苗宣讲会。

    3.12月1日上交申报材料至10#419青年文明号值班处。

    4.12月2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5.12月2日-3日获推荐项目组结合专家意见修改有关申报材料。

    6.12月5日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

    六、注意事项

    请严格按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于12月1日下午将申报项目报给信息学院科研中心,纸质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3份,交到10号楼419,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董彦松,电话15858187059/677059。电子邮箱:xxkyzx2014@163.com

     

    附件一: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

     

    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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