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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5-09-25 浏览次数: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党校〔20156

     

    党校各分校:

    为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教育和引导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经研究,决定于9月下旬起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校总第93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

    此次培训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自觉接受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坚定相信党、热爱党、跟党走的信念。

    (一)辅导报告内容

    1.端正入党动机

    2.党的基本知识(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根本宗旨、组织原则、作风和纪律等)

    3.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的条件和大学生党员的要求)

    专题辅导不少于五讲。以上三讲内容为必选专题,师资库中的其他专题为选修专题,选修专题原则上安排不少于两讲。

    (二)分组讨论

    各分党校要将学员分成若干学习小组,并组织小组讨论和小组交流。讨论参考选题如下:

    1.根据《党章》对党员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存在差距,谈谈如何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的具体内容分别是什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在“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方面应做好哪些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准备?

    3.如何加强党员队伍作风建设,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怎样从自身做起?

    (三)实践教学

    1.要求学员与身边的优秀党员座谈、交流,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端正入党动机。寻找身边优秀党员典型,积极传播正能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学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组织学员到本单位的一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了解党组织是怎样开展组织生活的,以增加对党内生活的感性认识。

    3.可视客观条件和具体情况,组织学员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经典电影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学员参与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社会实践活动。

    (四)自学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共产党宣言》

    3.《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5.《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

    6.《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本期党校学习由专题辅导、实践活动课程和自学等教学环节组成。其中实践活动课由分组讨论和实践教学组成,由各学院组织员或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请各分校根据以上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二、学习要求

    1.学员必须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投入培训班的学习,学习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思考,提高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党校各分校批准。缺席次数达应到课时的1/3者,不能结业。

    3.学员要根据本次党校学习情况,联系自身的思想认识,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4.学员须参加统一的闭卷考试。考勤、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三、其它事项

    1.培训对象主要是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师生。

    2.本次培训班的教材为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写的《入党教材(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修订)》,请党校各分校根据需要统一订购,学员自愿购买。

    3.请党校各分校在11月中旬前完成教学内容。

    4.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各分党校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党校开班和结业,提升学员对党校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专题辅导安排、实践活动课情况和学员成绩请于结业考试后一周内发送到组织部邮箱(dwzzb@zstu.edu.cn),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校党校。

    6.学员成绩的报送格式请参照组织部内网上的“××学院党校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成绩(模版)”,成绩合格者,按序编好结业证书号并排在前面,不合格者不用编号并排在后面。编号规则请参照《组织员工作手册》上的《浙江理工大学党校结业证书编号说明》。

    7.请按照3%-5%的比例报送优秀学员名单,由校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8.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我校党校工作条例执行。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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