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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基地课题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5-10-19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科研自设项目管理办法》,经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2015年度基地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我国特别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中心”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建设具有当代生态文明特色的学术高地和新型智库。

    二、申报原则

    申报课题选题应与中心的研究方向相一致,即围绕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科技创新、生态文化建设三大研究方向,突出针对性和前瞻性,允许围绕中心的研究方向自主设计申报。

    三、课题指标和性质

    2015年度基地课题分为重点、一般课题。根据申报质量设定课题数和资助经费。

    四、课题评审

    课题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由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公示、公布课题。

    五、成果管理

    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

    1)立项的原则上至少需要在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和SCD源期刊、国家级重要报纸及《浙江日报》理论版(2千字以上)、国际一般学术论文公开发表论文。其中,重点课题原则上需至少发表2篇及以上。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由市厅级及以上实际工作部门厅主要负责人的肯定性批示或编入党政部门要报(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专著需公开出版。

    五、课题经费和管理

    立项课题首批经费按照总额度的6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经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0.5-1万元。

    六、有关要求

    1.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课题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重点(或者一般)课题资助(课题编号:******字样。

    3.课题完成时间:一般课题不超过1年,重点课题不超过2年,不接受延期申请。研究时间从2015121日起算。

    八、申报材料受理期限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11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和活页的纸质版(其中申报书2份,活页6份),在签名(浙江理工大学以外单位另需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eczstu@zstu.edu.cn(邮件主题需包含单位+姓名+基地课题字样)。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基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43676

    邮箱:ceczstu@zstu.edu.cn

    通讯地址(邮编):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图书馆12楼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办公室(310018

     

    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

      20151015

     

    附件:1申请表与活页

          2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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