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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10-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请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学院做好阶段性成果等材料的审核、汇总,并于111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的进展报告(一式一份);(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3)《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longjinzhi@zstu.edu.cn。联系人:龙金智、联系电话:86843178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5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全省所有在研的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过程中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4年项目,以及2014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3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4年项目如原定在2017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立项时记录为准),可以在明年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根据各自单位实际组织年检工作,确保应检尽检;督促各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严格控制申请延期,督促应结题项目加紧结项。预计今年底前提交结题而本次免检的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

    4、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本单位《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汇总表。

    5、各单位提交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情况总报告。总报告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参考):本单位项目情况(如项目数及其分析)、年度进展情况(如出版发表论著、获奖及提交决策参考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本单位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中的举措、特色做法及设想,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以上所涉材料中,各课题组将材料提交到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单位需提交到省社科规划办的材料包括:(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的进展报告;(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4)本单位的总报告。其中(1)为电子稿(统一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2)为纸质稿,(3)(4)为纸质和电子稿。各单位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1127日。如有项目重要成果需上报省级乃至中央部门的,可由课题组自行提交或本次通过各单位一并提交。

    特此通知。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技术研究所大楼A701室,邮编310006。电子邮箱:zjssklghb@vip.163.com

    联系人:况落华  联系电话:0571-87053190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012         

    附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样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5版)
    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
    应参加2015年年检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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