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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为鼓励我校优秀本科生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帮助有考研意向本科生提前接受研究生课程学习,现开展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课对象
    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高年级本科生。
    二、可选课程
    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有先修课程要求的,需修完先修课程方可进入后续课程学习。
    三、修课程序和学分认定
        具体见《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四、修课费用
    1.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按照200元/学分的标准收取修课费用。
    2.学生申请替换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相近课程学分的,其学分费不另收取。
    3.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本科生,按照入学时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其在本科生期间修读课程的费用全部退回。
    五、报名方式
    1.本科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四份)和《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一份),于2015年9月7~9日,以班级为单位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2.学院汇总申请表和汇总表,签名并盖公章后,将申请表(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四份)和汇总表(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份),于2015年9月10日11:00前,交研究生部刘老师。联系电话:86843777,电子邮箱:1276630408@qq.com
    3.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公布本科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进修学号,并开放研究生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研究生部
                                                      2015年9月7日


    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暂行办法
    附件2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表
    附件3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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