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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及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9-15 |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16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及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图像拍摄时间及地点

2016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定于1023日上午9开始进行,拍摄地点为7-115教室。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同学,请自行前往新华社进行拍摄,学校不再安排补拍。各学院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参加人员

所有依学制将于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和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含3月、6月和11月三批)都应参加图像采集工作, 2014年、2015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