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以及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和2013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在毕业前能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1.申报人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2.申报项目应是研究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鼓励学科交叉和联合,选题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3.已有工作显示准备充分、构思合理、逻辑清楚,研究工作具有可行性。
4.学校鼓励低年级研究生积极申报创新研究项目;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予以优先资助;照搬指导教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已获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资助。
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或2年,研究工作须在毕业前完成。
1.研究生部根据各学院2014、2015级研究生人数,结合往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实施情况,公布各学院限额推荐项目数(附件1)。
2.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书》(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下载路径:综合管理→文档下载→培养管理→质量工程),导师签署意见,将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一份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汇总。
3.学院初审,于12月7日前限额排序推荐至研究生部,并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附件2)。
4.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50项(其中理工类项目35项,人文社科类项目15项),报分管校长审批后立项公布。
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进行项目管理。
1.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研究生部计划于2016年上半年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二期资助金额或是否终止资助。
2.项目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预拨启动经费500元,中期检查后划拨二期资助经费,理工类项目最高资助2500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最高资助1500元。鼓励学院根据项目研究的具体情况利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等有关经费进行配套。
3.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开支范围仅限于项目研究直接产生的费用。其中,办公费不超过资助总经费的10%;理工类项目图书资料费和差旅费不得超过资助总经费的40%;人文社科类项目图书资料费和差旅费不得超过资助总经费的50%。
4.校级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的完成情况将作为确定各学院可推荐项目数的重要参考依据。
列入本次结题验收范围的为按计划进度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校2014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和未结题的校2013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其中研究周期为一年的校2014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和未结题的校2013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研究周期为两年的校2014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可视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清单见附件3)。对于一年研究周期的项目,如项目负责人为2014级研究生,需推迟结题时间,应提交经学院批准的延期结题验收书面申请报告,申请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按照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下载路径:综合管理→文档下载→培养管理→质量工程),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连同佐证材料一份交至学院。
2.学院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规定的结题验收要求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于12月7日前将各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稿和电子稿及佐证材料,连同《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交至研究生部。
4.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公布结题项目名单;对于未达到结题验收条件且不符合延期结题条件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其资助资格。
联系人:顾越桦,联系电话:86843072,电子邮箱:guyuehua@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