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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04 |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论文送审对象

预计于2017年3月、6月和11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均应参加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二、论文送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论文送审分“双盲评审”和“论文评阅”两种方式进行。“双盲评审”由校、院两级组织开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学校负责制定“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确定“双盲评审”名单并组织盲审;学院可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其他未参加校级盲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论文评阅”由学院和导师负责组织开展。必须参加盲审论文清单见附件1。

本次由学校组织开展的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分4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论文评阅”工作时间由学院和导师根据实际自行安排,但应确保其论文评阅意见能及时返回。

三、论文报送材料要求

(1)需参加“双盲评审”抽检的论文以PDF格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有关学科可根据学科实际选择纸质送审或电子送审)。电子版包括论文所有内容,不得出现与作者和导师身份相关信息,文件以“论文编号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

(2)学位论文需通过预答辩,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送审,提交材料时应同时上交《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否则不受理送审申请。

(3)为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所有提交送审的论文均需参加学术不端查重检测,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送审。具体按《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3〕24号)执行。

四、校级“双盲评审”论文系统提交流程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盲审论文录入”菜单下提交盲审版论文并录入有关信息。

(2)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菜单下审核,确定是否允许送审。

(3)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组织抽检工作,并寄送盲审论文。

五、论文送审结果

论文评阅结果以纸质评阅意见书为准,是否通过盲审、追加、复审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执行。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其盲审成绩要求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各学院和导师应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并按照学校有关时间安排督促研究生抓紧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工作;要加大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加强论文撰写指导工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涉密论文严格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浙理工研〔2012〕22号)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3)研究生本人或导师可提出不超过3名的回避专家名单或不超过2个的回避院校名单,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