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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3 |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减免对象及条件详见《浙江理工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浙理工学〔2011〕14号文)。 

二、申请程序 

申请减免学生登陆学工系统进行系统申请(3月13日24点系统自动关闭),申请理由填写务必完整充分,同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于316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学生处进行审定,最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工作要求 

学费减免是资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难题的重要渠道,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告知、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等环节,学院于3月16日前将《浙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稿和《浙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件交于学生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地址:行政楼232;电话:86843767;E-mail: xgb@zstu.edu.cn 

     表格下载请见学工部网站通知http://dwxgb.zstu.edu.cn/?p=74&a=view&r=1306